华声在线全媒体评论员 朱永华
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推出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包括通过叠加运用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来支持房地产市场。积极政策信号的释放,是对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呼应,也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提供了抓手。
房地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和经济稳定。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部分城市房价下跌、市场信心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执行的关键一环,必须积极主动扛起应尽职责,将中央部署落到实处。实现整体“止跌回稳”目标,关键在龙头,重点在中心城市。没有龙头的拉动,“止跌回稳”无从谈起。各地政府职能部门须吃透精神,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供给上要少供地、供好地、盖好房,在消化存量上要广收储、快收储,在拉动需求上要进一步松限购、宽信用、多补贴;充分利用专项债券等工具进行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土地,促进市场“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各地应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并推广成功做法,用好用足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支持政策,促进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
在市场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前提下,政府作为“有形之手”在关键点位上该出手时就要出手。例如,在激活需求方面,地方政府当优化税收、费价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广大购房者。
经历了2021年至今的去杠杆、去泡沫、去风险的重大调整后,我省房地产市场日益接近合理价值。随着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各项刺激政策逐步落实,相信全社会的预期必将逐步改善、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的目标也将得以顺利实现。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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