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对于“医检互认”规定,北京某三甲医院一位医务人员表示: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十分谨慎,像胶片老旧模糊、检查时间间隔太长、与目前症状有异、针对性不强等因素都会影响医生诊断,“检查设备的精密程度和操作者的水平都会影响医学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所以,更新医院的检查设备、提高医生检查技术,缩小医院之间检查能力的差异,检查结果互认才更方便推行”。(7月18日《人民日报》读者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旨在让群众看病少做重复检查、减少患者诊疗支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检互认”是一个好规定。但是,具体到落实环节,还要多些“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开明,不能为了落实“医检互认”而故意教条地“互相认可”。
对于“医检互认”的规定,虽然网络上叫好的声音排山倒海,可是“医检互认”对于一些患者、一些医生来说还是存在顾虑的。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十分谨慎,“上家医院”与“下家医院”在水平上存在事实差距。比如,医生的水平、设备的水平、医学的认知等等。有的医院设备陈旧,会给确诊疾病造成困扰;有的医院医生水平也存在问题,也会给疾病的确诊造成困扰。大医院和小医院之间,大专家和小专家之间,大城市和小城市之间,都会存在差距。“上家医院”和“下家医院”对于患者疾病的确诊可能也是不同的。就像有的医院提供的是“橡胶片”,老旧模糊、检查时间间隔太长、与目前症状有异、针对性不强等因素都会影响医生诊断,这个时候如果强制推行“医检互认”,会是什么结果?结果是“为难医生”了,也“耽误患者”了。
推行“医检互认”需要缩小医院之间的设备差距,检查设备的精密程度和操作者的水平都会影响医学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更新医院的检查设备、提高医生检查技术,缩小医院之间检查能力的差异,“检查结果互认”才能有好的结果。而且,需要知道的是一些患者正是因为“病看不好”才一次次“更换医院”,可以说不少都是“疑难杂症”,而只靠“上次结果”就“继续治疗”显然也不科学。
“医检互认” 再好,也别变成“为难医生”,推进“医检互认”要给“继续探讨”留下空间,“医检互认”规定要留下一扇“不予认可”的窗口。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