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你丑你横穿”“你横穿马路,家人医院等你!”“被撞死翘翘”。5月9日,一段厦门海翔大道附近公路竖立另类警示牌的视频走红网络。当地安监站称,设牌是因常有行人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道路两侧防护设施基本建成,相关警示牌内容也已完成更新。(5月11日人民网)
生硬、说教式的交通警示牌,常常给人冷冰冰的感觉,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也较差。一些地方交警、安监等部门为了强化宣传教育的效果,创新推出接地气和具有幽默感内容的交通警示牌,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在逗乐行人和驾驶人员的同时,也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然而,厦门海翔大道附近公路竖立的另类警示牌,其内容却充斥着泼妇“骂街”般的粗俗秽语和咒语,尽管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却污染了公众的眼球。
毋庸置疑,在街头、马路边竖立交通警示牌,或者设置电子屏幕播放交通警示标语,可以提醒市民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然而,许多地方街头和马路边的交通警示牌,内容大都中规中矩,具有说教的意味,不易让人接受。久而久之,也会形成了视觉疲劳,很少有人会认真看警示牌,也不知道警示牌上提醒的是什么内容。这样的交通警示牌,也就成了一个摆设,失去了宣传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因而,改变交通警示牌说教式的内容很有必要。
但是,出新不是出格,幽默不是低俗。交通警示牌的内容创新不能毫无底线,诸如“你丑你横穿”含蓄一点,还能勉强说得过去,而“你横穿马路,家人医院等你!”“被撞死翘翘”等警示语,公众看了心里肯定感到很不舒服,如此“骂街式”的交通警示牌,确实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但毫无幽默感之言,仿佛是一个泼妇站在街头,谩骂、诅咒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这种“骂街式”交通警示牌当休矣,必须予以清理和整改。
标语牌属于广告范畴,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语不得违背社会风尚良俗。交通警示牌作为公益性广告,也应当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千万不能一味追求所谓的“与众不同”,用一些低俗、雷人或违背社会风尚良俗的警示性标语来吸引眼球,否则,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宣传教育作用,或许还会适得其反,引发公众的强烈反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交警等部门在制作交通警示牌时,一定要严格筛选和把关,严禁警示性标语中出现低俗、不健康的内容而污染公众的眼球。
笔者认为,不管什么标语牌,都要以文明用语为前提,标语牌内容创新不能低俗、雷人,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创新交通警示牌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只要警示语的内容能兼顾文明与有效,还是值得鼓励和大胆尝试。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