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群组理应是正能量集散地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范子军]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9月8日新华社)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依法上网、依法用网、依法管网、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必要举措,作为网络虚拟空间的特殊组织形式,互联网群组当然也不例外。制订、完善相应的活动规则,就网络群组交流内容及其管理服务作出明确规范,使大家更加明了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积极意义和必要性不言而喻。

无论是出于相同或相似的志趣爱好、职业或专业特点、地缘人脉关系,还是纯粹带有偶然性、机缘性的“不谋而合”;无论是纯粹出于玩乐、消遣,还是出于某些信息、资源的聚合、共享,网络群组跟现实生活中的社交圈大同小异,既要在交流、沟通、分享、娱乐中保持起码应有的修养和斯文,做群组里的谦谦君子,更要恪守道德、秩序和法律的底线,友善互助、文明互动、互惠互利,让“朋友圈”洒满阳光,彼此成为良师益友。

我们每个人都有微信“朋友圈”,都有各种微信群:工作上的、同学的、老乡的、各种兴趣爱好的……这些“圈”和“群”,为我们方便工作、加强交流、扩大视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同时,个别群组也存在传播扩散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的情况,更有极少数不法分子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构成很大隐患和现实危害,依法规范、趋利避害,还网络群组一片洁净、健康、阳光的空间,是绝大多数网络用户的共同愿望。

互联网群组理应是聚集和释放正能量之地,而不该充斥负面情绪和不良信息,成为传播负能量甚而藏污纳垢的场所。这无疑也提醒着各种群组的“群主”,不能只建群不管群,当“甩手掌柜”,既要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理性选择,又要有“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择群勇气,更要有以正能量引领群组空间的自觉担当。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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