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强
近日,重庆西南大学一家麻辣烫因取名“校媛”引发了广泛争议。店主张校媛女士解释说,这个店名实际上是自己的名字,且已经使用了三十多年,没有预料到会引起如此舆论风波。
《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张校媛女士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店名,是她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应该受到无端的质疑和攻击。心理学上的认知偏差理论认为,内心肮脏、龌龊的人,习惯用阴暗、龌龊的想法看身边人。这一事件反映了人们对“媛”字存在理解偏差,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媛”字为何被如此滥用和污名化?
曾几何时,“媛”字代表着美好的女子,给人以温柔、优雅、端庄的印象。比如,用“令媛”敬称他人的女儿,用“班媛”代指西汉才女班婕妤,《诗经·鄘风·君子偕老》中用“邦媛”(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来形容美丽与品德兼备的女性,以此象征国家的繁荣与美好。然而,在如今的网络语境中,“媛”字却有了截然不同的含义。“佛媛”“名媛”“骑媛”“运动媛”等词汇层出不穷,似乎只要与“媛”字沾边,就被打上了负面的标签。这种对“媛”字的随意污名化,不仅是对汉字文化的曲解,更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和歧视。
以“校媛”这个名字为例,其背后的意图或许是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话题,但却在无形中伤害了许多无辜的女性。在校园中,有众多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的女生,她们付出努力、展示才华、放飞梦想,这些都是青春该有的样子。然而,仅仅因为一个不恰当的店名,就让“媛”字与负面形象联系在一起,这对她们是极大的不公平。
这种污名化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源于部分不良自媒体为了追求流量和关注度,对一些博取眼球的个别现象听之任之,充当噱头的放大器,夸大甚至扭曲一些女性的行为,将个别典型渲染成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中存在的一种偏见和刻板印象,认为女性的外表和展示自我就是为了趟野路子,获取利益。
事实上,我们身边有无数女性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媛”字的真正含义。她们可能是在科研领域默默耕耘的女学者,为推动科技进步贡献力量;可能是在教育一线辛勤付出的女教师,培育着祖国的未来;也可能是病房前细心叮嘱的女医护人员,守护着大家的健康。
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女性的努力和付出,尊重她们的选择和成就。不能因为一些个别的负面案例,就将“媛”字全盘否定,给所有女性贴上不好的标签。
为“媛”字正名,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媒体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报道原则,不随意制造和传播不实信息,不以偏概全地误导公众。社会大众也应该保持理性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不盲目跟风,不随意对他人进行恶意揣测和评价。
同时,我们要加强对汉字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不随意制造“谐音梗”“变体字”,让人们真正了解每个汉字背后蕴含的丰富内涵和美好寓意,不能在传播中望文生义,在网络喧嚣中蒙羞,失去光彩。
总之,让“媛”归本义,就是不能随意污名化,更不能因为个别的负面现象就对整个女性群体产生偏见。我们应该以公正、客观、包容的态度看待女性的发展和进步,为她们创造一个公平、友善、尊重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让每一个“媛”都能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