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不容“嘴替”横行

2024-09-18 08:39:2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秀荣]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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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荣

日前,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例,涉及“开盒”、有偿代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有一起“有偿代骂”网络暴力案,犯罪嫌疑人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提供所谓的“有偿代骂”服务。其服务方式令人大跌眼镜:打电话辱骂他人一次收费240元,如果打不通电话,或者下单者要求通过短信方式辱骂的,则按120元收费。

骂人本来就不值得提倡。在现代文明社会,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分歧或争议,应秉持一种“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的态度来处理;在网上提供“代骂”服务,不但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走向违法。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代骂”,因为具有匿名性、主观恶意强等特点,更容易逞口舌之快,上升到人身攻击、人格侮辱,这本质上就是一种网络暴力,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行为,扰乱正常健康的网络秩序,加剧网络戾气的蔓延,也伤害人际关系,污染社会风气。在法治时代,任何人触碰法律底线,都将付出相应代价。

曾有媒体调查,购买“代骂”服务的多为青少年群体。当这种违反伦理道德乃至违法的奇葩服务,在电商平台公然销售,势必影响青少年群体形成正确的三观和健康成长。现实环境中的骂人对青少年来说,算得上是软暴力。而当他们置身于一个以攻击人身、侮辱人格为目的的网络“菜市场”,他们又怎么能成长为一个有素养的公民?

法治时代不容污言秽语的“嘴强王者”。查处“有偿代骂”网络暴力案再次警示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所有现实行为都必须在道德与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相关网络平台要主动承担把关责任,自觉防范“代骂”等突破道德与法律红线的奇葩商品上线;购买“代骂”服务者也必须懂得,并非所有事都能花钱找人代办。(作者为自由撰稿人)

(一审:谢振华 二审:余画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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