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户外直播安装好“法律消音器”

2024-07-11 09:07:4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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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7月6日晚,南通市崇川公安分局唐闸派出所、唐闸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崇川区通吕运河沿线户外网络直播扰民问题进行了联合执法,对违规经营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对主播们进行了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文明直播,避免影响他人。(7月10日江海晚报7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户外网络直播成了一种新兴的娱乐方式和创业手段。然而,在一些地方,户外网络直播的噪声问题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困扰,户外网络直播俨然成了“扰民大舞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户外直播不可成为“扰民联播”。而事实上,户外直播的扰民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隐患,由此引发的治安、环保等问题不容忽视。重庆观音桥步行街每天都有各种直播,杂乱无章、噪声污染的户外直播一度成为市民“心里的痛”。户外直播扰民真没有办法治理吗?当地职能部门研究了直播管理办法,最终把“城市的安静”还给了市民;2023年11月底,深圳东门步行街成为网红直播街,全网爆火。为了规范管理,深圳市罗湖区探索使用报备制度管理直播行为,对各类直播活动按报备区域、时段和内容进行有序引导和规范管理,效果良好。

随着短视频平台爆火,人人皆可做自媒体。但是,户外直播不能成为“扰民大舞台”,要给户外直播装好“法律消音器”。一个方面需要划定可以直播的区域,这个区域应该是不侵扰他人公共场所休闲娱乐权益的;另一个方面需要设置直播的时间,不能惊扰他人的午休和安眠,不可上演“噩梦时刻”。总之,对户外直播是时候立个规矩了。

(一审:杨露 二审:邓望军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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