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拒绝个人食品送检服务不合理

2024-03-15 09:48: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逸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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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逸鹏

白酒开瓶发现没酒味、收到外卖发现有异物、买了水果发现有腐烂……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与商家交涉无果后,有消费者想到自行寻找检验检测机构。但实际操作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极少接受个人送检。(3月13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将食品送往专业检测机构检验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环节,这些机构所出示的检测结果兼具权威性与科学性,通常能得到法院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承认。凭借着检测报告,消费者可以有效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权进行食品送检服务的主体范围很广,消费者也被包括在内。但在现实中,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不少检测机构却一味将个人送检服务“拒之门外”,需要等待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协调机构进行检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个人送检的样品来源无法保证,如果贸然提供检验报告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另一方面则是当前检验价格较为昂贵,可能已超出消费者维权成功所能带来的价值。

检测机构的做法表面上看综合考虑了自身的安全发展利益与消费者的经济状况需要,不失为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但事实上,这会让消费者为了寻求一份检测报告而四处奔波,额外增加了维权成本,从而成为消费者维权路上的“绊脚石”。同时,由于消费者无法拿到食品检测报告进行投诉,还容易为不法商家逃避法律制裁提供可乘之机。

换个角度看,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食品大类商品2023年投诉量为88942件,与2022年相比上升了13.54%。这意味着,面对如此庞大的食品安全维权需求,如果大都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安排下进行食品送检,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由此观之,开放个人食品送检服务,既可以减轻相关部门的压力 ,又能提升食品安全维权的效率,确实很有必要。

应当认识到,消费者个人送检屡屡出现碰壁,恐怕原因仍在于保护的不力。可喜的是,着眼于破解个人食品送检服务被拒绝的困境,各地已陆续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比如,上海在2017年施行的《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中规定,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除了禁止情形外,不得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这在立法层面上对于消费者个人送检服务提供了法律保护。再如,江西新余、湖北武汉等地先后启用了食品安全快检中心,通过快速检测的方法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立等可取,满足了群众日常食品消费检测需求。

当然还要看到,目前开放个人食品送检服务的检测机构总量仍然较少,难以满足大众需要。因此,各地相关部门今后不妨多借鉴上述成功经验,多措并举,提升具备相关服务的检测机构数量和质量,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一审:杨露 二审:邓望军 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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