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双居住”模式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1-08-25 09:25:3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车世忠]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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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世忠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强调:新的征程上,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探索推行县域农民“双居住”模式,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农民”变“市民”,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所谓县域农民“双居住”模式,是指农民在县域内,以城区居住为主,乡镇居住为辅。推行县域农民“双居住”模式,对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为“四个有利于”: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利于拉动投资消费,有利于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行县域农民“双居住”模式,是汉寿县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胆尝试和探索。我们的体会是,推进县域农民“双居住”模式,确保农民进城住得放心、安心、舒心,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格局布得优”。推行县域农民“双居住”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规划先行,统筹兼顾区域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生态、资源等发展要素,按照城乡联动、融合发展思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行“多规合一”,优化城乡布局。

坚持政策激励,确保“农民进得了”。为调动农民进城积极性,消除其顾虑,党委政府要打出政策激励“组合拳”,大力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人口举家进城居住,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城镇发展成果,这也是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农村居民进城购房享受“三权不变”政策:即土地承包权不变、宅基地使用权不变、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农村居民进城购房享受金融扶持政策;进城购房后,可将农村符合抵押条件的房屋用于抵押贷款,作为自己拓展收入来源的渠道。

坚持保障跟进,确保“城市接得住”。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居住,必须考虑城市的吸纳力和承载力。为此,我们未雨绸缪,提前谋划,把教育、医疗等方面保障措施跟上来。农村居民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后,其义务教育阶段子女需转学就读的,教育部门视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安排学位。目前,汉寿县政府正下大气力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切实解决进城农村居民子女就学难问题。实施农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后,已缴纳的居民医保各项待遇继续有效,门诊就医可自愿选择原户籍地卫生院或申请变更到城区卫生院报销。外出务工返乡或离开单位的灵活就业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十四五”期间,政府将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诊治水平,新建高新区医院,全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工作,满足城区群众就医需求。

坚持稳定就业,确保“日子过得好”。农民进了城,无业可就,其获得感和幸福感就无从谈起。因此,要出台各种稳就业措施,包括: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优先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对进城农村居民自主创业的,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或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提供就业信息、县城区暂缺的公益性岗位,每户免费培训一门就业技能;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为载体,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培训班,引导经营主体职业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加城市就业岗位,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支持社会资本返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探索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作者系中共汉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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