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根据歙县政府官网近期公开的资料显示,“开网约车的副镇长”洪升已于去年11月出任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昔日“开网约车的副镇长”,如今当了“管城市的副局长”。这起“官员复出”的新闻没有遭遇网络的质疑,相反,支持的声音还占据了很高比例。个中原由值得琢磨。
2016年5月中旬,时任歙县王村镇副镇长的洪升因生活遇困,在滴滴网络约车平台注册成为车主。当年6月15日,他前往县城办事时“接单”,驾私家车载客,结果被人举报。纪委调查了解到,洪升上要侍奉年事已高的父母,下有孩子要养,自己又有痛风的毛病,3000多元的月薪难以为继。为了尽快偿还治病后的欠债,他选择了开网约车。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开网约车的副镇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当地给予“开网约车的副镇长”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人们之所以赞成“开网约车的副镇长”复出,反映出民众的情感认同。一个副镇长在遇到家庭变故的时候,在家境十分困难的时候,他没有动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也没有贪污腐败,而是用自己的私家车当起了网约车司机,大多数是利用下班的时间“接送客人”,虽然他也有违纪违规的地方,但是“该处罚的处罚了,该罚款的也罚款了”。对这样的官员不应该一棍子打死,他这种自食其力的精神更值得肯定。
对于干部管理,我们既要严格纪律,也应有“容错机制”。“开网约车的副镇长”自身是清廉干净的,在工作上是积极上进的。“容错机制”就应该包容这样的公务员。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