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导向

2021-11-21 10:11:54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作者:喻春梅]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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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春梅

2020年11月,党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探寻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导向。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的根本立场。这种人民情怀既源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又高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既汲取历史上优秀的道德精华,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立场”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历史积淀的优秀传统文化中“以民为本”思想的传承和弘扬,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中国大地,从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历史积淀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的思想道德资源。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两千多年前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是我们宝贵的历史遗产,历久而弥新,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孔子思想的基础是民本。孔子从“重民”“安民”“富民”“教民”“为民”“爱民”出发,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有着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一定能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挖掘传承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立场”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鲜明的制度特色。

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之一。社会主义法治的阶级性体现在人民性,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是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观念紧密相连的,其法治理论学说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矛盾、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其本身的立场是资产阶级,而不是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至上的法治价值取向,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和制度特色。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立场”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看,“人民立场”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各个组成部分。(一)以民为本,科学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要体现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服务人民,严格执法。只有执行法律的人以人民为中心,严格公正执法,法律才会真正落实到现实当中。(三)人民至上,公正司法。司法人员要端稳天平。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人人尽责,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回首百年,我们党矢志不渝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法治逐渐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而产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导向,加强法治建设,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湖南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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