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感情”当保名护节的“遮羞布”

2021-01-22 10:19: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戏三昧]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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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三昧

近日,“宁波一老师与初中生发生关系被逮捕”一事引发群众热议,除了事件本身具有较大影响外,校方发布的《声明》也让群众难以理解,直呼“竟能将违法犯罪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老师李某对女学生实施了性侵害,当事学校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声称“因感情发生关系”。我们理解该校爱护学校名声不想沾惹污言秽语的心情,但事实胜于雄辩,“感情”遮不住名节已蒙的羞,尊重事实并反思改进比掩饰维护虚名更重要。

法律是公正严明的,名声不会因袒护而得以保全。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李某是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一名体育老师,案件事发于去年7、8月份,受害女生未满14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属于自愿,都构成强奸罪。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该校却枉顾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声称“因感情发生关系”,以此达到诱导公众“性自愿”的效果,进而减轻对学校的不利影响。然而群众并不买账,感叹道“不愧是开学校的,真会用词儿,可惜再会用词也显得自己是个法盲”。

教育事业是神圣的,功利太重不仅伤人心,也伤教育本身。网友爆料,案件发生后,受害女生的妈妈在该校科技馆前绝望地对路人叫喊,“我看她妈妈在地上哭的真的好无助啊”。本案中的受害女生的家长大概做梦都不会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传播科学知识的地方。名利面前,该校以“感情”为由申辩,真的对得起所有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信任吗?何况这个还不到14周岁的初中生,哪里懂得什么是感情?

敢于承认错误是一种诚信美德,承认不足是真正进步的开始。无论是一个人、一个民族,还是一个国家,没有谁能保证永远不犯错误;无论是办学校、办企业,也没有谁能保证不沾污点。希望涉事学校能明白,大众从未苛求完美不犯错误,只是希望能诚恳表示歉意,并拿出实际行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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