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就业挑战

2020-02-10 08:16:42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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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期的到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将凸显。从行业看,疫情对餐饮、旅游、娱乐、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就业的影响最大;从群体看,外出务工人员、小微企业员工、弹性薪酬制员工、大学生等需重点关注和扶持;从时间看,近期影响主要表现为减少就业存量,中长期将影响就业存量和增量。针对上述情况,我省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我省应尽快启动并强化失业预警系统,监测疫情及经济急剧变化所影响的行业、地区的就业状况,包括失业率和失业周期的变化、停工停产企业员工状态、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状况、行业景气和就业环境变化等,并进行准确客观评估。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一是加大援助力度。对受到冲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由政府安排资金支付一定的工资补贴(或生活补助),或按照一定比例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对受影响较大的企业允许其在非常时期采取减薪不减员的办法;对在正月初十至正月十四进行线上开工的企业,允许其按照正常上班非节假日上班支付职工工资;二是实施就业补贴。对鼓励、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合格证书的企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按规定复工的企业,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定的疫情防护补贴;三是允许缓交社保。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予以补办。在疫情期间逾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且不影响缴费个人权益。

对困难群体实施紧急援助。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作用,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紧急援助,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需要的同时,提供必要的就业帮助。一是给予延迟复工补助。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返岗的困难务工人员,由企业申报,给予一定的延迟复工补助;二是适当延续优惠政策。对原已实现再就业而在这次受到冲击较大的人员,可适当延续原来享受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政策;三是实施再就业援助。对受疫情冲击再失业人员,应纳入再就业工程统筹规划,给予再就业援助。

创新就业服务方式。一是大力倡导“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加强与智联招聘、boss直聘等大型招聘平台的合作,鼓励倡导用人单位采取线上职位发布、空中宣讲会、线上双选会、语音视频面试等线上模式开展招聘工作;二是协助招工。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工、复工及就业动态数据图等信息,重点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岗位发布、互联网招聘、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招聘求职对接服务,促进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三是做好职业培训。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远程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针对疫情稳定后可能产生的就业需求反弹,开展事先培训工作。

做好恢复和创造新岗位准备。有关部门应加紧制定重振计划,为疫情过后迅速恢复原有就业岗位、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做好准备工作。一是做好就业发展计划。根据旅游业、餐饮业、商业、社会服务业的重振规划,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和配置工作。研究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市场需求较旺盛的行业、职业,向社会及时公报;二是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精准对接用人单位需求,启动大中专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配送和实习计划。在确保安全、按需有序原则下,组织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鼓励民营企业更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三是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根据社会生活恢复正常和企业生产经营复苏发展的需要,大力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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