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走进公民的美好生活

2019-12-05 21:02: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邓海建]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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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在各地展开,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走进每个公民的生活。(12月5日央广网)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如果用八个字概括宪法的地位,那就是——万法之源、根本之法。

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它既是一切国家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亦是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的法律。

这些年,从“宪法日”、宪法宣誓到“宪法周”,看得见的是仪式与宣传上对宪法的敬畏与重视,看不见的是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笃定理念。增加一个纪念日、界定一个宣传周,于全面法治的语境下观之,就是要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的热潮,营造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以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快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初心。

让宪法走进公民的美好生活,先得让宪法“立起来”。宪法是权威的,也是温暖的;宪法是具体的,也是生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新增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强调,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一系列重大决策与举措,无不指向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让“立起来”的宪法更有保障、更有力量。

让宪法走进公民的美好生活,还得让宪法“活起来”。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宪法必须离人民近些、再近些。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些散作满天星的扎实活动,把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增强全社会制度意识,增强宪法自觉,坚定制度自信。“活起来”的宪法,人人拥护、个个信仰,说到底,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宣传周,就是让宪法走进公民的美好生活、走进这个全面法治的新时代,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宪法信仰“声”入人心,让宪法精神心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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