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之治”提供更多法治力量

2019-12-05 16:45: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胡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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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辉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社会生活,用宪法凝聚社会广泛共识,让宪法精神植根于人民心中,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恰逢举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此次“宪法宣传周”,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也就有着更紧密的联系。

弘扬宪法精神,首要坚定宪法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大势,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一系列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理念。在新理念的护航下,中国发展有目共睹,人民幸福感普遍增强,有力见证了“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弘扬宪法精神,是引航“中国之治”的有力保障。“宪法是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只有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才能在治理实践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为政之人当揽镜自照,看看权力行使与规章制度是否规范,是否有与宪法精神相冲突的地方。唯有着力提升现代化治理体系与能力,才能让“行政有敬畏、履职有担当、治理有公义”成为国家治理常态,才能更好护卫民众权利、增进民众福祉。

弘扬宪法精神,应树牢民本情怀。“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无论是打官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是广大消费者通过法律维权,有关部门只有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充分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能让宪法真正走近人民群众,直抵人心、温暖人心,才能让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庄严的国家制度,也应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宪法大课堂。借“宪法宣传周”的东风,有关部门应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宪法文字“活起来”走入百姓生活,让“学宪法、守宪法”蔚然成风,让每位公民都自觉成为宪法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可以肯定的是,在全党全国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法治轨道上提高治理能力,宪法必能更好保障人民权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起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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