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救护车”需打“组合拳”

2019-11-21 10:47: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叶金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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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联合发出集中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和非法营运转运患者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11月21日《健康报》)

众所周知,救护车是医院的一个“标配”,不可或缺。每每患者遇上突发疾病,或市民遭遇不测之时,患者或家属的第一反映就是赶快拨打120,让医院快速派遣救护车前来急救并转运到医院抢救。可以说,救护车不仅担负着患者的急救转运任务,而且是患者心目中的“救命车”。

然而,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赚取不义之财,竟然与医院“抢饭碗”,堂而皇之地做起了“黑救护车”生意,他们不但没有资质,而且还漫天要价、坐地起价,甚至连医务人员都是临时招聘的无资质人员、假冒人员。试想,如此“黑救护车”岂不是在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吗?

虽然“黑救护车”具有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等特点,但其危害性之大,已成为一种“共识”。因而,打击“黑救护车”已是势在必行。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黑救护车”需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通过多方联动,合力围剿。首先,监管要到位。卫生、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救护车的资质、医护人员的资质等要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从而严防“黑救护车”混入其中,坑害患者。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对“黑救护车”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不妨采取“黑名单”和“高额罚款”的方式加以严惩,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其三,院方要参与打击。对于是不是“黑救护车”,其实院方很清楚。只要院方积极参与,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打击“黑救护车”,那么,“黑救护车”自然也就没有了市场。

当然,患者或家属举报很重要。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鼓励患者或患者家属积极大胆检举揭发,并实行奖励机制,从而让“黑救护车”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立足之地。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执法、医院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合力围剿,就一定能有效打击“黑救护车”的不法行为,彻底铲除“黑救护车”的生存土壤,从而切实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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