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立法赋惩戒权:让握“教鞭”的手更有力

2019-09-26 13:04: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蒋威]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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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威

以往,由于缺乏根据,罚站罚跑常常被家长、学生认为是体罚,熊孩子上课调皮捣蛋老师往往束手无策。24日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审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拟允许老师实行“罚站罚跑”,并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据此,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9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一根教鞭、三尺讲台育万千桃李。教师向来被誉为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传道解惑”就是塑造灵魂的过程。对灵魂的塑造宛如对树木的修剪,决不能只靠教师苦口婆心劝说,还需对孩子不良习惯的及时矫正和不当行为的及时敲打。因此,教师手中的育人“教鞭”不能丢。

一段时间以来,因各种原因引发的“校闹”事件时有发生,让这根教鞭变得足有千斤重,让校园这片净土变得不在平静。就在前不久,河北开滦一中校长讲述了一起亲身经历的校闹事件:某家长骂走女儿后跑去学校要人,过程中不但冲撞学校老师校长,面对前来调解的民警也不遑多让。之前,网上也有过这样一则事例,一年级孩子竟然对老师说:“老师你不能打骂我,我妈妈说要是你打我或骂我,她就会打12345”。以至于很多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育、户外活动等,很多教师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孩子。

面对无休止的校闹事件,多数学校因无法律可以依照,只好选择息事宁人或“花钱买平安”。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非常不可取,无疑会助长这种不正之风的蔓延。谁来维护教师的“管教”尊严呢?这个问题急需答复。如此看来,广东拟在全国率先赋予教师惩戒权,颁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无疑让教师“依法施教”有了依据。毕竟古人有云,“教不严师之惰”。

相信,看到这里,有的家长会说,赋予教师的惩戒权可能会被滥用,在“罚站罚跑”过程中会有体罚现象发生,这不仅不能起到教育作用,还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严重侵害孩子自身权益。对此,条例指出“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以此区分‘罚站罚跑’与体罚之间的界限,并对于超过罚站、罚跑烈度的处罚行为,予以明确禁止。”同时,规定采取站立、慢跑等惩罚措施时要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可见,条例很好的划清了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的界线,让教师手握教鞭的手更有力的同时,很好的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少年强则国强。唯有软硬兼施的教育手段,才能让我们的孩子养成尊师重道的良好美德,让我们国家能早日腾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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