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勇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也就是农民市民化。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社区是农民在城市生活的主要场所,应以这个场域相关工作为具体抓手,引导农民积累更多“市民特质”,为他们顺利融入城市提供帮助。
截至2018年末,湖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0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近几年,全省每年至少有80万人由农民变市民,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存在居住环境不理想、就业难、思想观念转变滞后等问题。要让这些“新市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必须不断加强社区服务。
——创社区优美环境,给“新市民”以幸福感。
让农民“进得来”,需要城镇既有较强容纳能力,又有舒适宜居环境。以长沙市为例,目前全市815.47万常住人口中,有城镇人口645.23万人、乡村人口170.24万人,城镇化率高达79.12%。众多非城镇人口进城安居,优美环境是一大吸引力。
农民朋友从传统农村散居式生活走向城市社区集中式生活后,人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能享受到大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在此基础上,应赋予“新市民”更多社会权益,让他们获得更多社会保障。应通过打造居民零上访、安全零事故、治安零发案的“三零”社区,将党的领导向小区延伸、向物业覆盖,切实解决社区居民关切的一系列问题和常见“痛点”,使“新市民”更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创社区优质服务,给“新市民”以获得感。
农民进城后,要长久“留下来”,关键是要有事做,要么就业、要么创业。没有充分的产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就会面临发展空心化的“囧”境,进城农民也会变成“都市候鸟”。失地农民是进城农民中最大的待就业群体,解决好他们的就业问题,对促进农民市民化至关重要。因此,要以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为关键、以改善劳资关系为重点,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作为社区,应加强社区员额制管理,确保“新市民”一入住,社区就能为其提供有关就业的专业、综合化服务。对于失地农民中的“4050”大龄求职者,社区应组织就业培训,引导他们就近从事保安、保洁等物业工作。
与此同时,社区还可通过引进“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助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从强化儿童教育、老年生活服务切入,进而将社区服务拓展到更多层面,切实解决“新市民”家庭的实际困难。
——创社区优秀文化,给“新市民”以归属感。
进城农民不仅需要“身份”的改变,还须提高文化素养,以适应生活方式、从事职业等各方面变化。加强社区特色文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民变市民。
因此,应以社区服务站、文化中心为阵地,通过广泛开展科技、法律、文体、卫生宣传教育进社区,创新居民活动载体,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交往礼仪,引导社区内各类群体打破彼此相对孤立的局面,进一步实现外来购房者尽快融入、本地拆迁户尽快市民化、流动人口尽快找到家的感觉。要发掘、组织“新市民”中的积极分子,收集整理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地成立社区服务团队,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工作的热情,持续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全面创新居民自治模式,让“新市民”真正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和谐温暖。
(作者系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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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