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墓不“烧”,更该提倡

2019-04-04 11:53:1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灿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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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灿辉

《北京晚报》3月31日 载,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近5年来35%的森林草原火灾集中在4月份,90%以上系人为原因引发。今天上午,北京消防发布了针对清明祭扫、踏青春游的安全提示。祭扫和春游期间,市民要服从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私自在墓区动用明火。

清明节扫墓祭祀,是我国传统习俗。祭扫逝者、缅怀英烈、寄托哀思,体现血浓于水亲情,理当大力传承。

在墓地燃放鞭炮、烧纸钱,污染空气,造成浪费,极易引发火灾,有的还让后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与时俱进,摈弃祭扫陋习,做到“无火祭祀”,扫墓不“烧”,更该提倡。

比如,社会倡导用鲜花、植树木、读祭文、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或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祭祀英烈和亲人,表达对故人的思念敬仰。

扫墓祭祀燃放鞭炮、烧纸钱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移风易俗“无火祭祀”,还需“疏堵结合”多做工作。

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群众作为“无火祭祀”教育重点,村、乡、县三级加大宣传力度,发出文明祭扫倡议书,抛弃不适应时代发展祭祀方式。墓园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用正能量引导市民改变祭祀理念,进行“无火祭祀”,比如,在墓园门口开展鲜花换鞭炮纸钱等活动。

另一方面墓园管理部门严格监管,在一些重点区域落实“无火祭祀”,严禁祭祀者携带火种进入墓园,更不准在墓园进行明火祭祀。同时,政府相关部门研判梳理火灾高发易发地点,加大重点时间、重点地段巡查,对不文明焚烧行为果断干预,并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肇事者依法惩处,对履行防控措施不力的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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