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加钱才能出院”,医院唱的是哪一出?

2019-01-14 18:55: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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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5日,河南省西华县一位农民拿着卖粮食的2000元,到西华县人民医院做手术。手术第二天,护士通知他再交钱。随后,病人要求出院,医生表示起码再住院3天。病人说:“没钱了。”医生见出院意愿已决就说:“真要出院也可以,不过要加收1950元的机器费。”医生还说:“这是我们的规定!”病人无奈,借钱给了1950元的机器费才得以出院。(1月14日《人民日报》)

这是《人民日报》刊发的一则读者来信。这位读者反映说,在西华县人民医院,“加价出院”并非是个案,很多患者都遭遇过这样的情况。只要“住院没有满三天”,患者要求出院也可以,必须缴纳一笔“出院资金”才能办理出院手续,否则就需要“继续住院”。

我们来看看“读者来信”里的这位患者的遭遇。这位患者也想“继续住院”,可是让他“不敢住院”的是收费问题,住院第一天的时候,他缴纳了2000元押金,仅仅一天时间,手术费、医疗费、医药费、化验费共计花费了1932元,余额还有68元。当然,这个费用清单是清清楚楚的,有没有问题还需要深入调查。但是,患者感到无力承担,所以要求出院。而“住院是自由”的,“出院是不自由”的。医院明确告知,“住院不满三天”是不能出院的。要想出院必须缴纳一笔“出院资金”,而且还是1950元。

“额外加钱才能出院”,不具有广泛意义,到如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奇闻。但是,人家医院说了“这是我们的规定”,而且说的理直气壮,似乎这种“医院规定”冠冕堂皇。

公平而言,“住院一天花费将近2000元”未必有问题。但是,作为医院应该多些和患者的沟通,将问题说清楚,说透彻,争取患者的理解,让他安心治疗。而遗憾的是,却拿出了“额外加钱才能出院”的说法,这不是强买强卖的行为吗?

患者有选择医院的权利,患者也有“出院的权利”。尽管说,疾病的治疗是十分复杂的事情,需要患者多些理解。仅仅住院一天就出院了,对于疾病的治疗是没有一点好处的。可是,医院的出发点显然不是“为了保障患者治疗”的,而是要实现利益最大化。

一般情况而言,住院治疗需要一周的的时间,但是“住院必须满三天”并非是法律的规定,而且很多时候,一些疾病较轻的患者,也未必需要住院一星期。目前,还提倡“日间手术”,很多大医院推出了“三天出院”的制度,那么这家医院何以敢规定“住院必须满三天”和“额外加钱才能出院”的规定?

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让人们看得起病,河南这家“加价出院”的医院,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希望有关部门详查医院的每笔收费,严肃处理乱加价行为。

“不满三天不能出院”,医院的大门上了利益的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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