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真的是商家的“护身符”?

2018-12-05 10:59:2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程程]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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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温江的姚勇(化名)在成都温江区的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同时还花了999元办了一张VIP至尊卡,凭此卡可以享受3年内(每5000公里或每半年)不限次数的免费保养。到今年11月共一年零三个月,汽车已经跑了9.6万多公里,在该4S店免费保养了19次。12月2日,当汽车又跑了5000公里要再做保养时,4S店不干了,并称最多再给5次免费保养,原因是“他保养的次数太多了,我有最终解释权”。(2018年12月3日 成都商报)

随着生活质量和生活节奏的提高,各种各样的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购物卡、贵宾卡、打折卡等等挤入我们的钱包和卡包。但卡的背面,总有一排小字: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仅如此,一些广告宣传单和代金券的角落也都偷偷印着这句话。那么,这句话是有什么魔力吸引着商家纷纷采用?难道店家真的有最终解释权?也有人说:这句话在“稀释”着消费者的权利。

其实,“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条规定是无效的,而且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明确规定,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店规,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当然,这种不平等规定,限制甚至排除了消费者权利、减轻甚至免除了店家责任,将消费者放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境地。那么,店家是否该摆出姿态,杜绝“最终解释权”。

卢梭曾说过:要宣扬你的一切,不必用你的言语,要用你的本来面目。确实,“真诚到永远”是很多成功企业的座右铭。商家在树立自身品牌的时候,不是靠“绚丽的”、“不真实的”宣传,而更多靠的是长久的信誉和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以实待人,非惟益人,益己尤大。商家用诚实的态度对待顾客,不仅仅对顾客有好处,更能让商家长远发展。

也许吸人眼球的贵宾卡权利会让店家“声名鹊起”,但“我有最终解释权”始终不算“长久之计”,将真实的权利交到顾客手中,才是商家真正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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