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法律,方能震慑住“车闹”

2018-12-02 11:36:4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肖丽娟]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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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山东东平一起司机乘客冲突案件一审宣判,因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被告人周某某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山东首例公开宣判的“车闹”案件。

据公布的案情,被告人周某某酒后搭乘公交车,当客车行至一处省道交叉口时要求下车,司机没同意并告知他只有到站方可下车。周某某随即抢夺方向盘要求停车,导致车辆突然改变行驶方向。虽然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乘客依旧惊吓不小。

公交车司机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对公交车司机的尊重,也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近年来,公共交通中的暴戾之气屡见不鲜,暴力行为一再上演。辱骂攻击司机、抢夺司机方向盘、持刀威胁司机、与司机口角……公交车“车闹”频繁发生,引发社会忧虑。

此类行为的危害,绝不亚于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备受关注的重庆万江公交车坠江事件,让大家对“车闹”恶果有着切肤之痛。一个人“错过一站”,却让其他十多个人“错过一生”,其教训堪称惨痛。

“车闹”频发,表面看是缘于某些人的蛮横任性,肆无忌惮,究其根源,则在于对此类行为缺乏有效的惩戒。对于缺乏公德心和规则意识的人,说教是没有用的。

当前,对于“车闹”者的处罚方式和尺度并不一致。有的类似行为只是给予了口头教育警告、罚款、拘留,违法成本低,不能形成社会警示效应。只有依法严惩,让“车闹”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使其知道“撞南墙”的后果,让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

期待此案能给今后类似案件设立“标尺”,用法律红线震慑“车闹”者不再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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