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期间强调,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9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浙江台州举行座谈会,听取企业家关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时说,民营经济的管理者、经营者和生产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早已写入宪法,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这一点绝不会有任何变化。
总书记与总理发表的讲话,释放出党中央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是对当前舆论场中某种不和谐声音明确而有力的回应。
今年以来,在“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实体经济面临新的挑战,而其中民营经济遭遇的困难与挑战相对突出。在此背景下,一种舆论杂音“顺势”出笼,指陈民营经济的问题和“原罪”,提出私营经济不宜继续盲目扩大,而要逐步退出。
非主流舆论场出现的这类奇谈怪论,只要细加辨识便知道,它在理论上站不住脚,现实中也行不通。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民营经济可谓功不可没。因此,民营经济“退出论”,不仅是开历史倒车,人民群众也绝不会答应。另一方面,舆论场中一些人故意误读中央政策和经济现象,散布国有企业收编、取代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制造恐慌气氛,也值得警惕。
实现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凝聚起全民族的力量。从这一点上讲,国企与民营经济齐头并进,优势互补,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鲜明的特点。换句话说,不管国企、民营企业,只要是为民族复兴大业作出贡献的都是好企业。
只要冷静观察就知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有益于、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现在的很多改革举措都是围绕怎么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各地都在为民营企业营造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因此,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排除杂音噪音的干扰,抓住主业,心无旁骛,力争用一流产品、一流产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责编:曾晓晨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