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评论员
又到烈士纪念日,英雄往事尚在耳。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串永不褪色的名字。他们或艰难求索,或奋斗奉献,或以身许国。“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舍生取义,“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英雄气概,“团长,我是不是再也飞不了了”的壮志未酬,“英烈”,是这些故事主角拥有的共同名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英烈,历经时间的冲刷而凝为不朽,并非仅仅是纪念碑上的一笔一划,而是屹立于历史长河里的精神脊梁。
不能忘却峥嵘岁月里的他们。有句话说得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总要有人为这万家灯火负重前行,哪怕唯有他们怀揣着信仰、穿行于黑暗,经历血与火的淬炼、生与死的抉择。不能忘却和平年代里的他们。面对灾难和死神,将生机与希望留给他人,展现人民至上的高尚情怀。回望过去,亦须探问未来,我们用什么告慰先烈不朽的英魂,我们靠什么续写民族复兴的辉煌。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一个有了英雄却不懂得敬重和爱戴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民族。”然而,我们身边却偏偏有人无端地歪曲历史、矮化英雄,甚至荒唐地侮辱英烈。
“黄继光堵枪眼是假的”“邱少云是半生不熟的烤肉”“雷锋日记全是摆拍”……他们生前是普通战士,牺牲时二十来岁,何以在身后遭如此侮辱?即便把功绩放在一旁,他们并没有对不住后来者,更没有辱没国家,亵渎之辞加诸于普通百姓尚且于心不忍,更何况是有历史功勋的英烈?
彪炳史册的英雄事迹标注出时代的坐标,镌刻在民族丰碑的基石底座。日前,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叶挺烈士后人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第一案,给那些动辄靠矮化英烈求关注、以出格言论博眼球,冲击社会道德和情感底线的行为以红线警示,为我们用法律当武器捍卫英烈、打击历史虚无主义开了个好头。
“你为我流血,我岂能让你流泪。”从设立烈士纪念日,到建立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再到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种种努力对形成捍卫英烈、崇敬英烈、学习英烈的共识,养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风尚至关重要。在崇尚英烈的日常里,他们教会我们抉择,给予我们勇气,陪伴我们共同度过;在纪念英烈的日子里,他们促使我们自我审视、自我警醒,担负起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直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风险与挑战。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今天,我们从心底献上一束纯洁的鲜花,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是对过往的缅怀,更是为有勇气直面现在、迈向未来。
责编:曾晓晨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