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救援队过高速被收费

2018-09-22 08:16:3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恩亮] [责编:印奕帆]
字体:【

9月19日,河南洛阳神鹰救援队在参与广东抗击超强台风“山竹”的救援结束后,返程途经二广高速湖南城头山收费站时,被要求缴费才能通行;救援队出示了由广东阳春市开具的抢险救援证明仍然未果。此事在网上披露后,立即引发网友争议。湖南高速回应称,并非所有参与公益救援的车辆都能免费通行,而是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如果不符合要求无法免费放行。

现在,舆论被情绪牵着鼻子走,笔者呼吁必须理性看待这件事。毋庸置疑,从情感上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交通方面应该给予方便,包括高速公路费用“免单”。这才能体现守望相助的民族情怀。不然,当人们在为灾区尽力奉献,甚至不惜自掏腰包组建车队驰援之时,唯有交通部门还在板着面孔收过桥过路费,未免太不通人情。

但必须看到,高速公路对收费管理是有严格规定的,尤其关于抢险救灾中的车辆免交通行费问题,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的配套细则,都有着“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规定。城头山收费站坚持收取河南这支救援队高速通行费,是在按照条例行事,本身并没有错。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城头山收费站擅自做主行免费之便,本身就可能涉嫌失职。

从情感上讲,是城头山收费站工作人员不通人情,但从坚持原则上讲,收费站本身并没有错。这个冲突,看似对准的是人,靶心其实是规则,它触摸到了需要回答的时代命题:拿什么守望人与人之间有温度的交往?规则是关于人与人如何相处的“经纬线”,我们的公共生活需要规则来守护,但是确实面临着人情与规则之间如何切换、传统规则与新生现象之间如何融通的问题。

公共舆论的判断力不能被情绪牵着鼻子走,而公共治理的方向和规则的制定则应当尊重民意。高速收费的相关规定已出台多年,当时民间救援力量很弱,甚至组建不起救援车队,规则制定者未考虑相关因素尚属情理之中。面对新形势、新现象、新事物,适时适宜地修改和完善规定,这才是当务之急。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