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不过,当下因为老师管束学生而引发家校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77.9%的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的方式管束学生;而私下批评、适度当众批评和通知家长是受访者接受度较高的老师管束学生的方式。
自古以来,所谓师道尊严,就是不仅要让教师在收入上有职业荣耀感,还得赋予他们合理适度的教育惩戒权。
无独有偶。前些时候,《中国教育报》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当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时,只有26%左右的老师表示会对这样的行为实施惩戒。很多时候,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家长一旦找上门来,学校多半处于弱势,老师被要求写检讨、扣工资……“校闹”面前,戒尺早就束之高阁,泛滥的赏识教育自然一路跑偏。由此产生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方面是教育者对惩戒责任的选择性推卸,另一方面是受教育者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偏。
教育家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在美国,尽管大部分州的公立学校禁止体罚,但教育者的权益依然获得法律的贴心保护。反观我们,在革除“鞭笞教育”弊端的同时,却陷入了“该管不敢管”“该说不能说”的另一个极端。
甲骨文中的“教”字,是由三部分组成:爻,算筹;子,孩童;攴,手持鞭子、棍杖的师者。很多人忘记了,我们挂在嘴边的师道尊严,恰恰来自下面这句古训,“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在全国教育大会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时代背景下,恐怕不能把老祖宗留下的为师之道全都弄丢了吧。
完整的教育体系,一在知识,二在规则。不要担心有了惩戒权的老师都变成洪水猛兽,监督在、规矩在,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绝大多数老师在运用权限上自有尺度、自有分寸。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