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驾护航 和校园性骚扰“正面对抗”

2018-08-09 10:45: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高妙楠]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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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校园性骚扰的定义、调查取证和处置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意见昨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8月7日 《新京报》)

还没从大学女生因遭受性骚扰选择跳楼的震惊中走出来,就又陷入了小学生被老师猥亵后恐吓“我有一个望远镜”的恐惧中。更何况,被发现的校园性骚扰,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被认为是最纯洁、最神圣的传授知识的殿堂却频繁发生着性骚扰这种肮脏的事情,校园性骚扰总是在人们快要淡忘的时候又狠狠的给了这个社会一巴掌。杭州市西湖区建立的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正是和校园性侵、性骚扰的正面对抗,也是斩断伸向孩子、学生罪恶之手的一把利剑。

校园性骚扰不同于其他性骚扰的地方就在于,其受害者往往都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还未踏入社会的学生。本是传道授业解惑、以身为范的老师却直接成了“荼毒者”,给未成年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校园性骚扰却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校园相对封闭,一旦发生了性骚扰事件,校方怕影响学校声誉,更愿意花钱了事,息事宁人;另一方面,学校思想保守又刻意规避性教育问题,受害人往往年纪小,不成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家长往往也会为了保护孩子隐私和声誉忍气吞声。这所有的原因都只能助长校园性骚扰的嚣张气焰,而没有充分考虑到性骚扰的隐蔽性、取证难、受害人保护困境的制度保障,这种保护也只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没保护”。

从以前没有对校园性骚扰进行过定义、没有明确划定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性骚扰,到如今杭州市西湖区这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不仅明确定义了校园性骚扰,还做出了要求教育部门在收到举报后须24小时内调查报案的强制规定,并对受害者的保护措施以及施害者的处置措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无疑是在反对校园性骚扰路上迈出的一大步。

当然,反对校园性骚扰不能只靠制度发力,还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不能谈性色变,要以学生为本,倘若性骚扰事件发生,绝不能选择包庇和纵容;教师要遵守师德,身正为范,与学生保持适当的距离;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理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而不能一味的保持沉默,这是最懦弱、最不理智的一种方式。

“制度比道德、人品更有约束力,强化制度是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对老师的保护”。有了制度的“保驾护航”,面对校园性骚扰,学校、教师、家长、社会在保护好学生之余要勇敢和其正面对抗,还校园一片朗朗读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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