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让彩礼成为婚恋的绊脚石

2018-08-08 16:23:4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程彦暄]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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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赵县大安六村因一纸村规民约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其中一条标明“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被传到了网上,引起热议。有人点赞支持,也有人质疑,这是否真的能刹住高彩礼的风气?省会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王莹表示,虽然某些地区彩礼居高不下,甚至连年攀升,但其实大多数家庭都处于一种“掏不起,但不敢不掏”的尴尬境地,移风易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8月2日 澎湃新闻网)

因为一种体面备了一份彩礼,备了一份彩礼欠了一身外债,欠了一身外债苦了一个家庭,苦了一个家庭哀了一对夫妻,哀了一对夫妻毁了一桩婚姻,毁了一桩婚姻拆了一段姻缘,到头来这又是何苦呢!

彩礼是什么?是古人的一种结婚礼仪也好,是现今的风俗或陋习也罢,总归还是一种物质交换行为!有的人喜欢,认为礼金越高,越有面子,在男方心中地位越高;也有人甚是不屑,认为礼金是一种对人格的侮辱,嫁的是爱情,不是金钱;当然还有些人较为中立,男方乐给就“笑纳”,反正风俗如此,男方不给也没关系,嫁对了人最重要,就像电视剧《上错花轿嫁对郎》所演绎的,在一个对的人面前,什么人名、门户和学识,那都不是事儿。

的确,婚恋的目的在于良性的结合,追求的是“1+1>2”的化学反应,而非所谓的面子、风俗及礼金。有人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我想说:“钱不是万能的,人无一技之长才是万万不行的!”

郎才配女貌可谓天作之合,此中“才”当解释为才华、技艺、能力,此中“貌”并非单指容貌,而是由内而外的综合美,也是对方所喜欢的性格美、气质美、品德美、智慧美,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唯有互为欣赏彼此的“才貌”,方可称得上幸福美满的婚姻。

若要追求情投意合、郎才女貌、才子佳人般的理想婚姻,就必须树立起科学的婚恋观与理性的风俗观。所谓科学的婚恋观,是指彼此三观合,能欣赏彼此优点,包容彼此缺点,如此在一起才能齐心协力创造幸福生活;所谓理性的风俗观,就是要辩证的看待地方风俗或传统习俗,力所能及地去执行风俗或习俗,如此既表达了对彼此的充分尊重,也免于让彼此陷入尴尬与负担之中。

切莫让彩礼成为婚恋的绊脚石,说到底彩礼仅是一种风俗和礼仪,并不受法律所认可与保护,亦非道德标准和要求,故而彩礼与婚姻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更不存在什么彩礼越厚婚姻越幸福、彩礼越轻婚姻越不幸的正反比关系。彩礼的最大作用应为“锦上添花”,而非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

电视上经常有司仪这样问:“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男方回答:“我愿意。”司仪再问:“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女方回答:“我愿意。”

借花献佛,仅以这段婚姻誓言,献给生活中真心相爱的情侣和每一对幸福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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