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农者,天下之本也。”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影响我国整体人居环境的水平,关系到农民“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效,更关系着国家稳定和发展大局,其意义不言而喻。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率先提出并部署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拉开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序幕。十五年来,浙江累计有2.7万个建制村完成村庄整治建设,74%的农户厕所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得到有效治理,41%的建制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正因为如此,浙江乡村面貌、经济活力、农民生活水平均走在了全国前列,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样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农村生态环境发展。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已然成为全社会广泛的共识。
这些年来,湖南以高度政治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山、水、林、湿地等生态安全屏障。从启动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到以铁腕手段开展洞庭湖生态专项治理,在稳步建设“美丽湖南”的同时,农村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整治农村环境,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更是功在当代、惠泽千秋的造福工程。需要充分整合资源力量,有效形成整治合力,建立起包括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相关各方在内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多元体制机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农村环境有一个彻底的改变,力争早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唤回“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田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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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