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不能止于年终算总账

2017-12-18 07:28: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叶祝颐]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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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人社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到2018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农民工按时获取合理劳动报酬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原本不应该成为问题。多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职能部门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由职能部门启动保障金,发放农民工工资。然而,在欠薪人人喊打的当下,一些劳动密集型领域农民工工资依然被拖欠,有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说明法律法规未被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执行力疲软。

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原因。在现实劳资关系中,由于农民工话语权缺失,有的农民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农民工讨薪经常会遇到证据收集难、维权效率不高等问题。而且,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欠薪的问题上,执行力不够,尚未对欠薪企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导致政策措施难以有效执行。

总之,欠薪问题的根源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通。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依法进行处罚,加大欠薪者的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展开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待遇、工资结算方式等问题的谈判,从源头堵住欠薪漏洞。

恶意欠薪已被列入刑法的范畴,职能部门要让法律制度通上高压电。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欠薪用人单位与无良老板;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举报,谁触及欠薪高压线,就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果有人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职能部门要帮助农民工以恶意欠薪罪提起法律诉讼,让欠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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