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改变安全生产“政府统揽”、构建“社会化”治理机制、提升安全事故风险管控水平的重要手段。目前我省“安责险”发展生态有待优化、运营模式有待完善、服务范畴有待拓展,建议构建两大机制,推进发展。
强化政策引导机制。一是加快强制保险建章立制,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出台地方性法规,将“安责险”纳入重点行业强制执行范围,鼓励其他行业积极参保。二是制定财税激励政策,明确高危行业企业在申请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时,将是否购买“安责险”作为前提条件。三是建立约束惩罚机制,在行政审批执法过程中,对未参保的高危行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
探索费率市场化机制。一是推动费率浮动市场化,针对当前费率浮动比例偏小的情况,建议费率最高可上浮至行业差别费率的300%,最低可下浮至行业差别费率的40%,通过经济手段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二是推动赔偿标准市场化。借鉴海南省每人赔偿标准限额40万至80万元、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200万至2000万元的创新举措,建议我省通过扩大待遇水平变化幅度激励保险公司发展“安责险”;三是推动费率厘定因子的突破。支持保险公司与参保企业签订个性化合同,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隐患排除、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救援等因子纳入合同范围,拓展“安责险”服务范畴,强化其社会化治理功能。
(作者谢瑾岚 单位:湖南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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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