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重网友保护野生动物的善意

2017-10-09 09:10:26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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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西藏山南市警方通报了“网民举报林业局人员割鹿头和鹿鞭”一事的核查结果,呼吁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些网友跟帖认为,通报核查结果有助于澄清事实,打消网友疑虑,但是通报中有关“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呼吁却跟整个事件的语境不太搭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网友经过加查县的时候,看到河中有一只马鹿。几个小时后返回,却发现马鹿已经死了,旁边有几个自称“林业局工作人员”的人正在割鹿头和鹿鞭。该网友发布微博图文,希望地方林业局核查一下这些人的身份。当日,加查县林业局发布官方解释,称该马鹿系溺水身亡,林业部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将马鹿的鹿头、鹿鞭移交上级林业部门用于科研和标本制作。山南警方的通报基本沿用了上述说法,不过在通报结尾加了一句“请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请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这句话本身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作为一种提醒,它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那么,网友又为什么会对这句呼吁有点过敏乃至提出批评呢?语言文字是很奇妙的东西,3000常用汉字经过不同的排列组合,足以成就任何旷世杰作。自然,不同的组合方式,表达出不同的含义,也是很正常的。在发布核查结果之后,请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给人的感觉好像那条网友微博就是在“信谣、传谣、造谣”一样。

事实上如前所述,网友微博对事件现场的描述还是比较客观的,而且配发了照片。网友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并没有擅自推测什么骇人听闻的结论。他的公开诉求,也只是请地方林业局核查一下这些人的身份。对于割鹿头、鹿鞭的人自称林业局工作人员,网友保持警惕并发微博举报,这种情况恐怕难以跟“谣言”挂起钩来。如果说这名网友确有软肋,那应该是他并不了解要将“鹿头、鹿鞭移交上级林业部门用于科研和标本制作”这么一条“要求”。

但是,我们不能要求网友先成为各个方面的专家,然后才能依据专业判断作出举报。只要网友不是故意捏造事实,并意图陷害他人,他们就有权利在正常人的认知水平下进行监督和举报。因为一头马鹿而引发的举报,对网友本人而言,毫无额外利益可言。他如此行事,不过是公民的环保意识使然。相关部门在通报中倒是应该对这种自觉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提出勉励与表彰,而不是附加一个“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尾巴。

近日,还有一起引人瞩目的网友举报“越野车追赶藏羚羊”事件。经相关部门核实,越野车上的人只是想近距离拍摄藏羚羊,没有碾压行为,也没有造成藏羚羊伤亡。虽然如此,我们依然需要对举报此事的网友表示感谢,因为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善意需要被看重。 本报评论员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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