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只是第一步

2017-06-19 18:09: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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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抵扣2400元。(6月18日央视新闻)

商业健康保险也是一种人身健康的保障项目,有一定的必要性甚至是必须性。因此,将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付出抵扣个税,是理所应当,也是为缴税人减轻负担,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必须。

此前,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已经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如今,取得经验以后全面推广,也可谓是顺理成章、人心所向。

但仔细分析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这个政策之后,我们又不难发现,其依然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可以享受的人群也有限。比如每月工资3500元以下但也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者,无法体会到实惠;比如购买了社会保险,没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有其他生活必须支出,比如房贷款者,也无法受惠;比如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每月付出超过200元者,其受到的实惠依然有限;等等。

很明显,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其目前依然只是减轻个人特别工薪层缴税负担的第一步,更是个税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比如除了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个税本身的免征额标准(俗称起征点)3500元,依然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比如房贷、租房支出、孩子的必要教育成本、大病求医支出等,明显也有必要列入个税抵扣项;比如应尽快推进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税收体制改革等。

个税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其可以为国家增收,也是平衡与调节收入的杠杆。但个税的征收原则,明显是扣除必要生活与生存成本,不加重被征收者生活负责等。因此,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迈出个税改革第一步,但又只能算做是一小步。个税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减轻工薪阶层压力,让高收入者多缴税等,还有很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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