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登
今年已经是“限塑令”颁布的第10个年头,生活中塑料袋依旧随处可见。
“限塑令”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遗憾的是,这一规定一直难以严格落实。许多地方的小商铺、农贸市场等仍免费供应,塑料袋由顾客随便拿,用量惊人且浪费;大商场则按一个塑料袋0.2元、0.3元的价格有偿提供,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有可观收入。
颁布“限塑令”的初衷,是期望通过“收费杠杆”限制塑料袋泛滥。然而,10年时间过去了,塑料袋继续充斥生活的每个角落。在很多消费者看来,环保购物袋价格贵,携带也不方便,而塑料袋几毛钱的成本微不足道,甚至他们付费后,反而产生代偿心理,使用起来更加理直气壮,事与愿违。
与政令设计初衷相去甚远的尴尬局面值得反思。首先,塑料袋渗透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再强大的监管力量也捉襟见肘,随着时间推移,执法检查和惩治手段长期虚位,最终默许了塑料袋的肆意使用。其次,生产和零售商有利可图,对“限塑”不以为然;而消费者乐享塑料袋便利的心理惯性,让其难以弃用。此外,超市和集贸市场“限塑”,但餐厅剩菜“打包”,互联网订餐外卖,快递行业一年用掉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封箱胶带……更多塑料浪费与污染却无“令”可限——政策不均衡也是造成“限塑”有令难行的原因。如此,政策有局限,监管有难度,生产有利益,消费有依赖,“限塑令”陷于空转就无法避免了。
政令要生效,除了加强监管之外,还有赖于市民和商家的自律。除了加强全社会宣传教育、提高认识之外,还要从源头上“堵”,建立包括互联网订餐、快递业在内的全行业监管体系,通过制定罚则,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厂家,严格监控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制止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对市民消费行为要“疏”,在奖励回收、选择更好的替代品等方面有引导、激励措施。政府、商家和市民同心协力,“限塑”从政令变为习惯,方为期不远。
责编:刘艺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