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湖南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的《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全市干部群众的热烈讨论,也成了网友追捧的热点。
2月14日,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推进机制落实的责任,让机制生效,让机制发威,让改革创新、实干有为的干部流汗不流泪、受益不受伤、吃香不吃亏。
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个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具体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建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落实澄清关怀机制、完善诽谤诬告行为查处机制三个层面,把“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实践化,用机制的“防护墙”为担当者担当。这与长沙市委前些年出台的“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的约束机制一起,构成了鼓励干部干事、严惩为官不为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手抓警钟长鸣、一手抓正向激励的“双保险”。
凭实绩用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这几天,刷爆长沙朋友圈的不只是长沙新出台的《意见》,还有已经成为“品质长沙”新常态的“长沙蓝”。2016年,长沙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7天、空气优良率达73.8%。蓝天白云,绿树成荫,漫江碧透,风光如画,已成了市民朋友圈中最常见的动态。
2013年秋,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曾做客湖南师范大学麓山论坛,纵论“建设品质长沙”。易炼红认为,一座城市存在的价值必须是“宜居、宜业、宜游”,让人们生活得更加美好。因此,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以“秀美幸福”为特征的品质长沙建设。三年过去,长沙成为湖南首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市。
一个地方的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建设品质长沙,共享品质生活,既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一大批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担当者的带动和引领。
长沙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行进在“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新长征路上,尤其需要开拓奋进、冲锋陷阵的“闯将”,需要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的“猛将”,需要有胆有识、善作善成的“干将”。要把战略规划变成行动计划,把美好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要让“品质长沙”能量更大、实力更强、城乡更美、民生更爽,就必须有一批“矛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困难面前敢于攻坚克难、风险面前敢于担当负责、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队伍。
有担当才有作为,有多大的担当才有多大的作为。干部敢于担当,谁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长沙出台的鼓励干部担当机制,强化“凭实绩用干部”的激励导向,让“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有了用武之地,有为者有位,越干越带劲。
让机制生效,让实干有为的干部“有位”
改革创新就要破除藩篱,敢于担当必定动人“奶酪”。动人“奶酪”的事虽说大公无私,毕竟是触犯他人利益的事,不得罪人是不可能的。得罪人就有可能受到误解和非议,甚至可能会受到排挤,在推荐考察和考核评比中得票不高。这个时候,如果组织上不站出来撑腰说话,谁还愿意去做担当又遭罪、流汗又流泪的“二杆子”?
长沙鼓励干部担当机制明确指出,矛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是名符其实的“好干部”,只要符合“好干部标准”,哪怕你受到了孤立,哪怕你在推荐考察和考核评比中得票不高,哪怕你有争议甚至有非议,党组织也会主持公道,该评先评优的评先评优,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
一直以来,长沙市都非常注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反复强调,要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2016年8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实行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对容错的条件、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制度机制,对干部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过程中因为敢于先行先试等十种情形中出现失误或错误,但符合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出以公心、未谋私利等容错条件的,党组织应在职权范围内及时主动为干部担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干部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
同时,改进考核考察办法,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比如,建立快速查核处理机制,对捏造歪曲事实,通过短信、传单、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散布谣言损害干部形象的行为,由相关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快速核查,给出明确结论,避免“一张邮票、一个电话就弄得干部灰头土脸”的情况发生。
对于符合相关情形,而所在党组织不主动为干部担当的,《意见》也不手软:严肃追究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鼓励干部干事、严惩为官不为,大力营造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浓厚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绩,政治生态正在逐步改善,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普遍点赞。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当前“打虎拍蝇”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言多必失、责多必误、干多必错。
为了让每一个为官者都能够为官有为,2013年8月,长沙市委出台《关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顺利开展的意见》,明确了“六用六不用”选人用人新风向。对于信念不牢、品德不佳的,固步自封、精神不振的,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以权谋私、行为失范的,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官”念过重、脱离群众的这六种干部,“坚决不用”。
2013年12月,长沙市又出台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13种“有错无为”和7种“不在状态”问责情形,实行“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
2013年以来,长沙市有79名一等班子成员受到提拔重用,41人被评定为三、四等,有77人被谈话诫勉。在鼓励干部有为的同时,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庸懒散”、“不作为”干部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014年以来,共对180个单位200多名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有权不履职就要挨板子、有责不担当就要挨鞭子、想要混日子就得丢位子”成了长沙官场“新常态”。
长沙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品质长沙,充分展示现代化大都市的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标识。
“顺境逆境看襟度,大事难事看担当”。有了为担当者担当的这道机制“防护墙”,也就有了在全市上下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这一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我们相信,只要有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勤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有这样一种“一日无为、三日难安”、“干事光荣、避事可耻”的干事氛围,在通往全面小康的筑梦征途中,长沙的基本现代化和建设能量会更大、实力会更强、城乡会更美、民生会更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这一前无古人的事业,必将成为全面小康时代画卷上的绚丽篇章。(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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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