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态补偿 建设生态强省

2017-01-14 08:2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弘毅]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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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者保护,下游者受益,上下游投入与收益不对等,是造成经济社会区域发展差异的重要原因。”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吕斌与其他3位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完善湘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提出尽快健全湘江生态补偿政策体系,促进湘江生态补偿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共饮一江水,平心而论,上下游对江水的生态维护投入成本确实存在着差异。“饮水思源”,没有上游的倾力呵护,中下游的水质就很难保证。俗话说“一碗水端平”,从情理上说,合理分担生态成本,是共同维护生态并保持生态长久保持良好状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具体到我省,湘江发源于永州蓝山县,守护母亲河就成了每个永州人的历史使命。为保护湘江上游的生态环境,永州市每年投入近180亿,如果再加上禁采、禁渔等等隐形损失,代价更大。从全局考虑,永州的付出当然有所值,但是从永州本地经济发展和民生发展来说,如果没有适当的补偿,显然有失公平,更不能让一方百姓因维护生态负担过重的成本而落伍掉队。

从经济角度来说,完善湘江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分担生态成本,有利于生态本身的全面均衡发展。原本生态成本没有计入地方发展成本的地区,会因为发展成本受到约束,而加强对环境的保护,走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发展道路。如此便可促进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

有鉴于此,从国家到地方,都对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了立法与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着力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任务。目前,我省尝试设立区域补偿、流域补偿和要素补偿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厅联合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出台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从政策到措施再到最后拿出真金白银,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吕斌等委员再度提交相关建议,虽然尚有待审议与探讨,但无疑是经过了更深入的调研,集纳了更多的民意。是对既有生态补偿机制的信任与肯定,也是对生态保护的进一步促进。同呼吸共命运,生态保护是全民共业,每个人都当向这些委员们学习,关心生态环境,在从绿色大省到生态强省的跨越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当尽一份心,出一份力。而有关方面更当及时听取民声,了解民意,采纳合理建议,为建设美丽富饶幸福新湖南不舍昼夜,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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