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区长”黄鸿儒究竟做错了什么?

2016-05-03 14: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卫斌]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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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中共海口市委作出问责决定: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第七条和《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市委同意黄鸿儒引咎辞去秀英区区长职务,同时免去其秀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5月2日中国政府网)

好端端的一个“五一”节,对于黄鸿儒区长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黄区长头上的“乌纱帽”还没焐热呢,说没就没了。短命区长黄鸿儒究竟做错了什么?

据秀英区官方通报:在依法拆除长流镇琼华村违章建筑的过程中,出现了暴力抗法行为。“在制止暴力抗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殴打群众。”从网上的视频可以看到,一群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挥舞手中的棍棒,砸向蜷缩在墙根的妇女和孩子,现场哭声一片。

联防人员挥舞大棒,肆意殴打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孩子。这哪里是什么“以暴制暴”?又如何算得上“依法拆违”?简直就是滥用暴力,伤害无辜。秀英区联防人员之所以如此猖狂,身为秀英区区长,黄鸿儒显然难辞其咎。

发生在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的这起暴力拆违事件,说到底,还是因为黄鸿儒区长平时“疏于管理监督,对拆违行动组织领导不力,对行动风险评判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最终导致联防人员暴力伤害无辜百姓。试想:如果没有黄鸿儒区长的默许,谁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妇女儿童行凶?

心中没有老百姓,黄鸿儒区长丢掉“乌纱帽”一点也不冤,也不值得同情。有道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封建社会某些官员尚有如此境界,在我们党一再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今天,黄鸿儒区长的“治下”竟然发生如此粗暴践踏百姓生命的恶性事件,黄鸿儒当然负有领导责任。黄鸿儒区长一天不辞职,老百姓就不会过上太平日子。

据海口日报报道,在2015年10月30日举行的秀英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黄鸿儒高票当选为秀英区区长后,曾有一个表态。当时,黄区长表示“将竭尽全力,忠实履行好为秀英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不辱使命。”黄鸿儒还特别强调,“将依法行政,做到以民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新官上任的黄鸿儒区长,说得是多么“漂亮”。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黄鸿儒上任才半年,“以民为本”言犹在耳,暴力拆违就扇了黄鸿儒一个大大的耳光。

黄鸿儒区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如果黄鸿儒区长果真能够以民为本,就应当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秀英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黄鸿儒放纵手下的联防人员殴打自己治下的妇女和儿童,只能说明,在黄鸿儒的心中,压根儿就没有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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