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物业费,不能把电子屏变成“示众屏”

王禹轩

小区门口的电子屏,原本用于发布通知、提示安全、传递服务信息。近日,宁波北仑一小区却把电子屏变成了滚动播放欠费信息的“催缴屏”:“业主姓氏、楼栋、欠费金额轮番出现,名字虽被打码,进出居民仍能轻易对号入座。”物业称,小区欠费累计达数百万元,企业难以承受,预计撤场并起诉欠费业主;社区也表示,街道、主管部门已多次交涉,认为此举容易激化矛盾。

物业的难处并非不可理解。保洁、安保、设施维护都需要成本,长期大面积欠费,确实会压缩服务能力,也会影响按时缴费业主的共同利益。部分业主若长期拖欠物业费,本质上违背了契约精神,也损害了小区公共秩序。但必须明确:欠费纠纷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公开个人信息则是另一条法律红线。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催费有理”替代“手段合法”。

“姓氏+楼栋+欠费金额”看似打了码,但在小区这一相对封闭、邻里熟悉的生活场景中,已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欠费金额还涉及个人财务信息,未经同意公开,容易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社会压力。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明确要求,催缴物业费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通过书面催告、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而不是把公共屏幕变成施压工具。

这起事件也折射出基层治理中的现实难题。物业与业主不是天然对立的两端,而是小区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有责任按约提供服务、公开收支、回应诉求;业主也有义务按约缴费、理性维权。如果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社区调解、行政投诉或诉讼表达意见;如果对费用有异议,也应保留证据、依法主张,而不是简单以拒缴对抗。双方一旦陷入“服务缩水—拒缴—更差服务”的循环,最终受损的是全体居民的生活品质。

更值得重视的是,基层治理不能等到矛盾激化、物业准备撤场时才被动介入。街道、社区、住建部门应推动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把服务标准讲清楚,把公共账目晒明白,把欠费原因分类型核实。对确有困难的业主,可协商分期;对服务问题突出的,应督促整改;对恶意拖欠的,支持依法追缴。只有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把规则立在明处,才能避免矛盾在屏幕前“被曝光”。

小区治理的现代化,不在于谁的声音更大、手段更硬,而在于各方都能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该缴的费用,要依法催缴;该保护的权利,也要依法保护。一块电子屏照出的,不只是几百万元欠费,更是基层治理的能力与温度。让权利有边界、责任有落点、矛盾有出口,社区生活才能真正走出对抗,走向共建共治共享。

责编: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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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