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地铁手机外放可罚款,守护公众出行安宁
汪昌莲
9月1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这份征求意见稿写道,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经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给予警告,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这事引发广泛讨论。地铁等高度密闭的公共空间,乘客通勤途中,刷短视频、听音频、打视频电话时,手机声音外放,嘈杂声响交织在一起,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痛点。此次规定细化处罚标准,把劝导教育升级为刚性惩戒,并非苛责乘客,而是以法治手段,守护公共出行的安宁权,推动公共空间文明秩序的重塑。
安宁权,是公民在公共环境中,不受无端噪声侵扰的合法权益。过去,公共文明规范多停留在倡议层面,依靠道德自觉约束行为。一旦设立罚款,道德倡导将升级为刚性管理。罚款不是目的,而是建立明确的行为预期,告诉公众,在地铁等密闭公共空间,个人娱乐自由不能突破边界,不能因个人喜好而损害周边人的权益。
不过,这个刚性规定如正式推出,执行时还得把握好尺度。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优先劝导、提醒,对于拒不改正、多次扰民的乘客,再依法启动处罚。
公共文明的养成,离不开规则约束,更离不开自觉。只有规则约束、宣传引导、公众自律同向发力,才能有效化解车厢噪声困扰,守住公共出行的安宁权,营造互相尊重、安静有序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
(作者单位:湖北省嘉鱼县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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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