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前段时间,贵阳的张先生使用银行APP要给一位朋友转账15万元,谨慎起见,张先生还把这笔钱分成了两次转。结果第一次没问题,第二次一笔13万8的转款却转到了前同事的账户上。前同事告诉张先生,目前只能还4万多元,因为自己已经欠了2年的房贷,有9万多一到账就被银行自动扣款了。张先生希望银行能考虑实际情况,将扣除的这9万多块钱退给他,但银行方面并不同意。随后,记者联系了银行工作人员,其表示:张先生这件事情已经向上级汇报过了,但目前还没有收到回复。(2月5日光明网)
这场看似简单的转账事故,实则凸显了数字化时代用户权益保护与银行刚性制度之间的矛盾。在操作失误的情况下,这笔钱并不属于这位前同事。这种缺乏缓冲机制的刚性处理,与电子支付应有的审慎义务形成鲜明反差。尤其是,数字化金融时代,类似的“操作失误”不是第一起,也可能不是最后一起。问题是,我们该建立一个怎样的应对可能出现的失误,如何给这种失误一个改正的机会?
笔者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建立转账冷静期制度,对大额转账设置24小时可撤回窗口,避免用户因单次失误陷入漫长的司法程序。因此,银行的“自动扣费”模式也是需要反思的。既要按规矩办事,也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当AI客服能精准推荐理财产品,当大数据能实时监控交易风险,银行系统完全有能力在保障资金安全与维护用户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金融科技的终极价值不在于展示冰冷的执行力,而在于构建有温度的风险防控体系。银行既要做铁面无私的规则执行者,更应成为用户财产安全的守护者。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话意味深长,也值得思考:我觉得银行扣他的款也没问题,因为他欠着银行的钱。但我觉得只要是你核实到这笔钱,不是他正常的合法收入,我认为是可以退回的。
其实,只要搞清楚这笔钱是不是欠款者的合法收入?这笔钱是不是错转的?搞清楚这些问题,银行退还这笔钱应是该有的情怀!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欠债还钱,但该还钱的是欠款者。别人错转的也就不是欠款者的,岂能扣款?如果说当初是自动扣费的错,那么知道情况之后“不同意”,那就不是机器的错、软件的错,而是教条规定的机械执行,对此不该将错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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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