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灭不了火的灭火器、防不了毒的防毒面具……近期,公安部公布一批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典型案例。有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重大犯罪案件120余起,彻底打掉一批源头性犯罪团伙,摧毁一批跨地区犯罪产业链条,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11月27日《法治日报》)
面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灭不了火的灭火器”“防不了毒的防毒面具”等伪劣消防产品,公众不禁发出疑问:为何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产品屡禁不绝?究其原因,无非是市场监管的漏洞、企业利益的驱使以及消费者认知的盲区。治理这一顽疾,既不能仅凭偶然发现,也不能仅仅依靠事后惩处,而是要从根本上强化源头治理。
治理“灭不了火的灭火器”,别等到了“引火烧身”。2022年,浙江宁波发生一起致7人死亡的火灾事故,调查发现,民房内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室内人员因此没能及时发现火情而错过最佳逃生时机,而使用的灭火器也有问题,根本无法扑灭大火。要不是发生了火灾,那么这些“有问题的灭火器材”何时才能被发现?
查处“灭不了火的灭火器”,不能只靠“偶然发现”。很多“灭不了火的灭火器”的被发现都有着偶然的因素。某地警方在街头巡查的时候,发现有穿着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服装的可疑人员,在街头店铺推销灭火器。一调查才发现是一个专门销售假冒伪劣灭火器材的团伙,后续发现不少店铺都购买了他们的产品,而这些产品都是不合格的。值得追问的是,这些摆在店铺里的“灭不了火的灭火器”,如果不是警察偶然发现,还要摆设到什么时候?发现“灭不了火的灭火器”不能只靠偶然,而是要成为必然。
消灭“灭不了火的灭火器”,需要严查“市场源头”。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将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那么,值得追问的就是:“灭不了火的灭火器”是谁生产的?监管部门在查处的时候,不能只是将商家的“灭不了火的灭火器”没收,而是需要顺着这个藤蔓,揪出销售者,揪出生产者,从源头上让“灭不了火的灭火器”没有机会进入市场。
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治理“灭不了火的灭火器”需要政府、市场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决不能让“灭不了火的灭火器”拿生命当儿戏。
责编:印奕帆
一审:印奕帆
二审:蒋俊
三审:田从梅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