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
8月19日,来自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向媒体爆料称,他因生病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急需用血,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不能为自己调血。李先生称自己在2011年到2020年期间一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ml。
八年间,八次献血,累计的不仅是血液的重量,更是对生命的尊重与对未来的期许。因此,当这份沉甸甸的善意在关键时刻遭遇“献血证过期作废”的冰冷回应,实在令人愕然!
为了鼓励和支持无偿献血,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献血制度,明确献血者及其亲属在需要时能够享受相应的用血优惠。
首先是无偿献血者本人在用血时享有优先权。具体而言,如果献血者的献血量累计达到1000毫升及以上,他们将终身享受无限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这意味着,无论他们何时需要输血,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血液费用。对于献血量未达到1000毫升的献血者,他们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以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则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其次,献血者的亲属也能在需要时享受用血优惠。亲属用血时,可以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
这一制度的实施就是以国家信任鼓励无偿献血。它不仅有助于保障医疗用血需求,也在倡导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因此,无偿献血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行为,它承载着人们对生命的敬畏与对社会的责任。每一滴献出的血液,都是对他人生命的承诺与守护。当献血者的权益被一纸“过期作废”轻易剥夺,我们不禁要问:谁敢置国家信任于不顾?这样的做法如何能激发更多人的献血热情?
据反映,廊坊市卫健委工作人员正在调查此事,结论目前不得而知。无论如何,有关部门必须正视这一问题,给李先生,也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决不能让献血者的善意被辜负,让献血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责编:洪晓懿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