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漫评:退款“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培 张岚]

据媒体报道,近日某幼儿园老师网购六一儿童节演出服,演出结束后,多位老师发起了退货申请,店主收到退回的演出服后,发现这些衣物都带有明显的汗臭味。这种“用完即退”的演出服现象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这也许不违法,但缺德。”这是该新闻下获得最多点赞的评论。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赋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天内,拥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本意是为提升消费体验、改善消费环境,让有争议的售后“一步到位”解决问题。然而,这项服务规则却被部分消费者“钻空子”,他们利用这一规则薅着商家的“羊毛”。

任何权益都应建立在诚信和公平的基础上。当下,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消费环境、服务水平日益完善,这不仅需要电商平台的努力,更需要商家的配合、消费者的呵护。退款“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监管部门和平台在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能让投机取巧行为有机可乘。

文/周培 图/张岚

责编:伍镆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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