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评】英烈不容诋毁 法律不容挑衅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庆东]

刘庆东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从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通知,要求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到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我国在司法领域加大英烈保护力度的进程,向世人告知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弘扬和传承英雄光辉品质和不屈精神,对于我们在新时代攻坚克难、排除万难、奋勇直前、勇于追梦有着重要的时代涵义。随着近些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新媒体直播等新业态崛起,少数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流量、夺人眼球,不断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歪曲历史,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民众的强烈呼吁和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向前,推动着保护英烈名誉、传承红色基因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逐渐完善健全。

圣人立法以导民之心,各使自然,使生者无德,死者无怨。无论在任何时候,为中华民族和平独立与解放付出鲜血和生命的英雄烈士都不容被丝毫侮辱,也不能让英烈的后代们寒心和失望。培育更加先进的法治文明、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法律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和思想,就必须在法治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民族历史教育、英烈事迹宣传教育,让捍卫英烈、用法律武器向身边侮辱英烈的行为亮剑成为一种全民共识。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方能让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更好保护我们的民族情感。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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