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燕 舒幸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巨大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时代价值的新思想新观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四篇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我国脱贫攻坚战的主要做法、重大成就、宝贵经验。当前,我们要认真学好用好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掌握这一理论“重器”,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以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落实决战阶段各项部署
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我国扶贫事业中发挥着谋大局、定政策、把方向的重要作用,在脱贫攻坚收官阶段,要坚持将其作为根本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习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证,要坚持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继续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一方面,须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脱贫攻坚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
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可能出现新的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攻克脱贫“最后堡垒”的难度加大,为此,应实施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以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精神旗帜,汇聚脱贫攻坚各方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在脱贫攻坚决战阶段,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是汇聚各方力量的精神旗帜。
健全扶贫干部激励机制,壮大脱贫攻坚中坚力量。建议出台专门文件,落实扶贫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激励各级干部、优秀人才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
激发贫困群众“我要富”的潜能,夯实脱贫攻坚内生力量。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着力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务工经商技能。
完善消费扶贫机制,拓展脱贫攻坚社会力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聚焦扶贫产品、运营好扶贫服务平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扶贫产品的销售、贫困群众的增收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结合起来,精准对接城市消费者需求,助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以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号令,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对已摘帽的脱贫地区可设置过渡期或巩固期,确保产业、税收、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不打折,人才、土地、财政支持力度不减轻,扶贫干部不松懈,扶贫队伍不解散,以稳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应建立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升脆弱人群避免致贫返贫的能力和信心。
建立破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在消除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治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探索建立贫困状态监测和评估制度、相对贫困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等等,并持续开展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等可持续扶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村与城市共富共赢。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