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
城市群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城市群建设的先行者,长株潭城市群既是湖南经济的主要增长极,也是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引擎。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全面铺开,长株潭一体化正在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长株潭社会治理一体化亦是其中应有之义。
从“硬发展”融合迈向“软发展”融合
长株潭一体化历经20余年发展,从提出打造一个半小时经济圈到全方位融入半小时经济圈,到目前已形成产业分工、集中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以长沙“创新谷”、株洲“动力谷”、湘潭“智造谷”为主线,建起了一批优势产业基地;整体规划布局,连接长株潭分散商业经济带,打造了长株潭一体化商业圈;空间融城与经济融城取得阶段性成效,区位经济融合发展优势明显。至2017年,长株潭三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171.67亿元,占全省GDP总量比重为43.8%。
空间距离的缩小拉近了心理距离,经济的交汇融合伴随社会生活的交汇融合。目前长株潭已迈向生态、社会、文化与生活各领域的多方位融城: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初步实现户籍管理低门槛自由迁移,医保、社保结算一体化,环境保护与公共设施一体化全面启动……基于此,应加大创新力度,推动实现长株潭社会治理一体化。
打造长株潭和谐城市圈
从由上治下的社会管理走向上下共治的社会治理是民主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志。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是长株潭城市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两型社会与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株潭一体化推动了地区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经济融城与交通融城既为社会治理一体化提出了要求,也为实现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创造了条件。一方面,长株潭一体化加速了城市间人口流动,带来各种城市隐患,社会复杂性增加,社会治安潜在风险加大。与此同时,传统的地域固化观念仍在发挥作用,社会治理依然存在行政区阻碍与部门阻碍,社会微治理一体化程度不高;另一方面,长株潭大城市圈格局基本成形,全局规划与统筹协调机制正在健全,公共服务一体化取得一定成就,这些都为推动长株潭社会治理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人们更为美好的生活,将长株潭建设成为和谐宜居的城市圈,也是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最终指向。
营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当前,长株潭社会治理从整体上仍然存在政府主导、市场与社会参与度不足问题,引导培育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构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是从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的关键。
强法治,奠定依法行政的社会治理基础。建立健全现代化城市管理法规体系,以法律规定底线、以法治规制行政,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生活基本秩序;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托三市总规联合实施平台,实现地方政策三市统筹、经济发展三市受益;大力培育公民法制意识,使法治成为公共理性,使各项社会活动有规可循、有序可行。
重协同,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长株潭社会治理一体化的权责机制、联动机制与共享机制,跨行政区设立协调管理机构,铺设全局性的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三市联动应对突发事件、防范社会风险;大力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共治作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共享平台、网格化的社会信息处理系统。
谋共赢,打造社会治理利益共同体。合理借助市场经济优势,以政府构买服务、政府补贴服务的方式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补、互动、互联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网络。如社会养老、民生工程等都可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建方式;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实行跨地区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利用社会资源、增进地区互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促参与,培育民众社会自治与社会共治意识。三市政府要多倾听民众诉求,将民意纳入决策,吸引民众参与社会管理;通过举办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弱化居民地方本位意识,培养长株潭大城市圈居民意识,在文化认同中增强社会成员的社会认同感与政治认同感,从而将社会治理落实到基层自治、全社会的合作与共同参与之中。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责编:夏博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