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用实际行动践行庄严承诺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三秋叶]

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省政府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担任监誓人并讲话,他希望大家把誓言转化为实际行动,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当好新时代的奋斗者,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中干在实处,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近年来,公职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已成为常态。作为一种仪式化的程序,宪法宣誓虽然看起来是一种形式,但却不是空洞的喊口号,也绝不是“宣誓一分钟,事后全落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这是参与宪法宣誓人员应有的共识。

“言必先信,行必中正”。在万众瞩目之下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是一种神圣的体验。但也进一步明确权力来源于宪法,宪法高于权力,宪法约束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始终心有敬畏,自觉地将公仆意识和承诺内化为道德、法律约束,使其成为楔入灵魂深处的一颗钢钉,这是公职人员宣誓的最终目标。

同时,宪法宣誓还会让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职责的神圣性。这种仪式的外延性在于通过宣誓得到民众信任,这是一种法律的承诺,也是一种道义的承诺,更是公职人员对自己内心的承诺。

当然,这种隆重的仪式,以及其庄严性和神圣性,也会强化民众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不再只是写在纸上的陌生文字,而是真正知晓了人民权利本位的理念,明确了自身担负的监督宣誓主体履行承诺的责任,主动督促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成为推动执政为民的进步力量。

“出言必信,则令不穷。”正如许达哲在讲话中说,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激励政府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庄严活动。

我们看到,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集体宣誓,践行着对宪法的庄严宣誓,身体力行地维护宪法、尊重宪法,那么社会公众也必将因此增强对宪法的认同感和敬畏感,提升对宪法的忠诚度。

责编:周泽中

来源:华声在线

广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