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的政绩考核让潜绩变显功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汪东旭]

汪东旭

“功成不必在我”“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说的这几句话,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树立的政绩观。

认真践行“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不是容易的事。党员干部渴望在自己工作的领域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赢得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尊重,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实现人生价值和抱负的方式。当今时代,国与国之间、城与城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在此背景下,部分干部难免滋生一种急于事功的情结,催生出渴望立竿见影的浮躁政绩观。尤其一些地方面临不小的发展差距,如不保持冷静、理性、精准的发展思路,就可能重局部不重全局、重眼前不顾长远,从而为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领导干部对于发展有想法、有干劲,深知发展的可贵和迫切,这固然值得期许。但浮躁的政绩观,往往容易使人陷于急功近利,导致行动跑偏、用力过猛,必须予以摒弃。以前毁绿水青山换金山银山、以粗放型发展挤占集约型发展、以房地产一家独大压迫其他经济模式,都是不可取的。

当然,让领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正确政绩观,除了要求党员干部在主观上摒弃私心杂念,一言一行都着眼于为人民群众的大局,不舍尺寸之功,不捐毫末之益,更需要在完善政绩考核方式等方面精准着力。相较于显著的功绩,潜绩可能更加润物细无声,见效也不够迅速。但这并不意味着潜绩就难以佐证和诠释,不意味着无法彰显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一项工作,推进到某个阶段,自然有某个阶段的进步。探索出与此配套的科学的政绩考核办法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是使干部的“潜绩”不被埋没,从而得到激励的必要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干部脚踏实地,让我们的各项工作能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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