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刀刃向内”是勇气更是担当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展团]

据湖南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透露,2017年始终践行“刀刃向内”的诺言,坚决清理门户,从严查处了李政科、曹明强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全省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73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认识医护人员的朋友不难发现一个细节:手术期间,助手传递手术刀给主治医生时,递者习惯性握住主刀片与刀柄衔接处,背面朝上,刀刃向内,将刀柄的尾部交给术者。对手术室的主刀医生而言,助手递刀时刀刃向内是一种美德;对正风反腐而言,“刀刃向内”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刮骨疗毒”的一种勇气和担当。

“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无论是狠刹“四风”转作风,还是“打虎拍蝇”反腐败,都离不开纪检监察干部斩断“私欲链”。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培养一批监督执纪的忠诚卫士,需要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然而,由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特殊性,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很少有人敢去“得罪”纪检干部,更不敢去监督他们,难免会产生“灯下黑”的现象,出现“内鬼”的问题。

纪检干部手中握有监督执纪的权力,如果不进行有效制约,就会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带来灾难。从1995年开始担任湖南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掌控当地纪检系统11年,借“双规”等名义,从一些“不听话”的干部、私营企业主身上敛财达8000万元之多;金道铭曾长期在中央纪委工作,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时,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亿余元;中央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在调查山西交通窝案时曾试图“捞人”……这些,都是典型的滥用职务权力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执纪者先要守纪,律人者必须律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己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监督执纪问责才有底气。近年来,通过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湖南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对队伍中的各种问题“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比如,十九大胜利闭幕不久,就对省纪委正厅级干部李政科进行组织审查,充分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紧抓纪律、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鲜明态度,既展现了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也有效提升了公信度和战斗力。

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意思是说,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通俗点讲,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应该是一个基本常识,更是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吴展团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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