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的“洪峰”来了,我们要筑牢“堤坝”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安宝发]

自6月以来,湖南进入主汛期,特别是6月22日以来,湖南省遭遇今年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汛情最重的一次降雨过程。全省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地特大暴雨,湖南多地汛情不断。不过,也有一些“键盘侠”在没有任何来源,没有任何根据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表虚假信息。(7月2日华声在线)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自媒体的不断发展,无形中给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强劲的动力。这些诸如“虚假洪水信息”、“路面因暴雨沉降开裂”、“大堤垮塌”等谣言由于是在洪灾的背景下被人编造出来的,对于灾区陷入恐慌的灾民来说,缺乏对灾情的科学评判,就会“宁可信其有”,把谣言信以为真,以讹传讹;而对于处于非灾区的人们来说,由于不在第一现场,都是通过相关媒体报道了解灾情,由于确实也曾发生过“某地瞒报灾情,对灾情没有第一时间通报”的政治事故,“谣言”就会混入到官方消息中传播开来。正因如此,一时间谣言甚嚣尘上、不胫而走,甚至到了“救灾未至,谣言先行”的地步。

谣言猛如虎,需要我们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我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首先要提高认识,努力去做一个“智者”。而要想成为一个“智者”,就必须要学习相关的知识,知道的多了,明辨是非的能力自然也就相应提高了,比如对于洪涝灾害,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需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多渠道、多角度地了解洪灾形成的原因、危害,这样才能做到不信谣。其次,学会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善于“去伪存真”从相关报道中筛选科学、真实的信息,不要被虚假的谣言蒙蔽,避免自己陷入“羊群效应”,拒绝成为传谣者。最后,需要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律意识,牢固树立“造谣传谣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坚决不能触碰红线,不越雷池半步。

谣言消弭的责任,除了需要公民个体提高素质以外,也同样依赖于信息的公开。我们都知道,谣言传播的一个很重要原因便是,相关信息的公开不够,导致公众对事件的真实情况了解不深,这就给了谣言传播以可乘之机,如人尽皆知的“塑料紫菜、塑料大米、棉花馅料蛋糕”等。正因如此,需要官方和权威媒体第一时间把真相公布出来,让公众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以纾解公众的焦虑情绪,合理引导公众的心理表达。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度,特别是在重大公共事件上,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公众舆论往正面方向疏导,让所有传言得以平息。

对于恶意传播谣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有相关明确规定,这让制止谣言有法可依。“抗击谣言”和“抗击灾难”同样重要,而且“抗击谣言”也是一项复杂的命题,需要社会、政府和个人共同努力,让信息回归本真,让公众回归理智。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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